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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要
“标尺竞争”是一种“利弊互见”的激励机制,其本质是“去同存异”。最著名的例子是中国地方政府所面临的“GDP锦标赛”。
上次分析的效率工资机制,牵涉到最简单的委托代理关系,其中只有一个委托人,一个代理人。但很多情况下,委托代理关系要更加复杂一些。比如,一个委托人可能面临多个代理人,或者一个代理人可能面临多个委托人(这被称为共同代理人问题)。
今天讨论一个委托人,多个代理人的情形,说明委托人是如何利用标尺竞争(yardstick competition)的方法,来一并解决多个代理人的激励问题的。
根据上一期内容可知,一旦委托人需要“激励”代理人努力工作,必然是因为他无法观察到代理人是否在努力工作,而且代理人的业绩与他的努力程度至多存在一种随机对应关系。
的确,如果委托人能把直接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,他就可以直接“命令”代理人努力工作;进一步,如果代理人的业绩与努力程度之间存在一对一的确定关系,委托人能观察到代理人业绩,也就相当于能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,进而也就可知直接“命令”代理人努力工作。这些情况下,委托人在制定合同时,只需要满足代理人的参与约束就够了,而无需去“激励”他们。
由此,我们做个最简单的假设,有一个委托人,两个代理人,而两个代理人的业绩分别为:
q1=e1+ε1,
q2=e2+ε2,
即代理人1的业绩q1,不光取决于他自己的努力水平e1,还取决于某个随机冲击ε1;尽管委托人能观察到q1,但却无法直接观察到e1和ε1到底取什么值。对代理人2,情况是完全类似的。
很显然,如果两个代理人所遭受的随机冲击ε1和ε2完全不相关,那么,委托人要同时激励两个代理人努力工作的问题,与委托人分别激励两个代理人努力工作的问题,将是完全一样的,也就是上一次所分析的效率工资问题。
但是,如果两个代理人所遭受的随机冲击ε1和ε2具有相关性,情况就会有所不同。最极端的情况是,两个代理人面临着完全相同的随机冲击ε0,即两个代理人的业绩分别为:
q1=e1+ε0,
q2=e2+ε0。
这时候,委托人当然还是可以分别对两个代理人进行激励,但却多了另外一种选择,即“标尺竞争”。“标尺竞争”的道理实际上很简单,虽然委托人观察不到两个代理人的努力程度和随机冲击,但他却知道两个代理人遭受的是完全相同的外生冲击。
由此,如果将两个代理人的业绩相减,这个共同冲击就消失了,而他们的业绩之差也就反映了他们努力程度之差。具体地,代理人1与代理人2之间的业绩之差为:
Δq=q1-q2=e1-e2。
如果Δq>0,即代理人1的“相对业绩”更好,则意味着e1>e2,即代理人1比代理人2更加努力;反过来,如果Δq<0,即代理人1的“相对业绩”更差,则意味着e1<e2,即代理人2比代理人1更加努力。
正因如此,此时委托人可以利用“标尺竞争”来激励两个代理人努力工作:对“相对业绩”更好的代理人进行奖励,力度为B;对“相对业绩”更差的代理人进行惩罚,力度为L;而若两者业绩相同,则既不奖励,也不惩罚。
下面,我们参考表1来分析标尺竞争能否奏效。为了尽可能简化分析,我们假设每个代理人只有两种选择,“勤勉”(e=1),或“偷懒”(e=0);“偷懒”时,努力成本为0,而“勤勉”时,努力成本为T。
进一步假设,奖励和处罚的力度都足够大,即B>T,L>T。“足够大”的含义是,如果“勤勉”能够获得奖励,或者能够避免处罚,代理人都是愿意支付努力成本的。
图1中,第一列代表了代理人1的努力情况,而第一行则代表了代理人2的努力情况。这样,给定每个代理人有两种努力选择,总共就有四种可能的组合;而对应于每个组合,括号里面有两个数字,第一个数字代表了该种组合下代理人1的收益,第二数字代表了该种组合下代理人2的收益。具体地:
(1)如果两个代理人都选择“勤勉”,他们的“相对业绩”相同,Δq=0,故由“标尺竞争”规则,两个人都没有奖惩,但每个人需要支付努力成本T,因而每个人的净收益为-T,而相应的收益组合为(-T,-T)。
(2)如果代理人1选择“勤勉”而代理人2选择“偷懒”,则Δq=1,即代理人1的“相对业绩”更好,故由“标尺竞争”规则,代理人1拿到奖励B,扣除努力成本T,其净收益为B-T;而代理人2受到处罚L,而考虑到他没有努力成本,故其净收益就为-L。所以,此时两个代理人的收益组合为(B-T,-L)。
(3)如果代理人1选择“偷懒”而代理人2选择“勤勉”,则情况与(2)恰好相反,最终两个代理人的收益组合为(-L,B-T)。
(4)如果两个代理人都选择“偷懒”,他们的“相对业绩”也相同,因为都没有努力成本,故这时候他们的收益组合为(0,0)。 
下面,我们具体分析两个代理人会如何选择。实际上,我们寻求的是所谓的“纳什均衡”(Nash equilibrium)。在这个例子中,由分析过程,纳什均衡的含义是可以直观理解的。
首先看代理人1会如何选择。
不妨先假设代理人2选择“勤勉”。这时候,如果代理人1也选择“勤勉”,其净收益将为-T;如果他选择“偷懒”,他的净收益为-L。因为L>T,两厢比较下来,他会选择“勤勉”。
不妨再假设代理人2选择“偷懒”。这时候,如果代理人1选择“勤勉”,其净收益为B-T;而如果他也选择“偷懒”,他的净收益为0。因为B>T,两相比较下来,他会选择“勤勉”。
由此可见,不管代理人2选择“勤勉”还是“偷懒”,代理人1的最优选择都是“勤勉”!
然后,基于完全类似的道理,不管代理人1选择“勤勉”还是“偷懒”,代理人2的最优选择也都是“勤勉”。
综合上述分析可知,这个博弈唯一的“纳什均衡”是两个代理人都会选择“勤勉”,相应的收益组合是(-T,-T)。 
而“纳什均衡”的含义是:给定代理人1选择均衡策略“勤勉”,代理人2的最优策略也是“勤勉”;反过来也一样,给定代理人2选择均衡策略“勤勉”,代理人1的最优策略也是“勤勉”。也就是说,给定另一方选择了均衡策略,没有人愿意“单方面”偏离他自己的均衡策略。
不难发现,面临委托人所设定的“标尺竞争”机制,两个代理人陷入了所谓的“囚徒困境”(prisoners’ dilemma): 均衡结果下,两个代理人都选择“勤勉”,结果每个人最终所得净收益都为-T;与之相比,如果两个代理人都选择“偷懒”,他们也具有相同的相对绩效,既没有奖励,也没有惩罚,但却无需支付努力成本,因而所得净收益更高,都为0。
站在两个代理人的角度,这是一种“个人理性”最终导致了“集体非理性”的典型例子;虽然他们两个人都很清楚,如果他们相互“合谋”,一起选择“偷懒”,每个人都能获得更好的收益,但对每个人代理人而言,如果另外一个代理人真的选择了“偷懒”,他的最优选择将是“勤勉”,自己获得奖励,而另一方受到处罚。
但站在委托人的角度,正是这个“囚徒困境”机制保证了“标尺竞争”的稳定性和有效性。
稳定性的含义是,尽管两个代理人“合谋”有利可图,但由于各自“心怀鬼胎”,合谋却无法达成,或者即便达成了,也会随时瓦解。这与各种“卡特尔”难以维持是一样的道理。
有效性的含义是,虽然委托人观察不到代理人的努力程度,但凭借标尺竞争的方法,不用花费额外的激励成本,就可以让两个代理人“勤勉”工作。
但是,任何结论的成立都依赖于其先决条件。标尺竞争自然也是如此。对照前面的分析过程,列举如下几点:
第一,两个代理人面临共同冲击。
因为只有是共同冲击,相对业绩才能真正代表他们的努力差异。现实生活中,两个代理人不可能面临完全相同的随机冲击,而更加一般的情况是:
q1=e1+ε1+ε0,
q2=e2+ε2+ε0,
即每个代理人的业绩同时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:其本身的努力水平(e1或e2),其独特的随机冲击(ε1或ε2),以及共同的随机冲击(ε0)。
如此一来,两个代理人的业绩差就变为Δq=q1-q2=e1-e2+ε1-ε2,这固然消除了“共同冲击”的影响,但却无法消除“个体冲击”的影响。
所以,委托人看到Δq>0,即代理人1具有更好的相对业绩,他将无法确知,这到底是因为代理人1更加努力呢,还仅仅是因为他运气更好,即面临着更加有利的随机冲击。
这时候,委托人针对相对绩效Δq对两个代理人进行奖惩,就不可能做到完全精准的“赏罚分明”,因为一个“勤勉”的代理人可能会因运气太差而受罚,而另一个“偷懒”的代理人则有可能因为运气很好而受到奖励。
第二,两个代理人的业绩指标是可比的。
俗话说,“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”。判断两个人谁的文章写得好,这不但取决于文章本身,还取决于读者的偏好,难下定论;但两个人比武,谁把谁打趴下了,非常容易判断。类似的道理,即便两个代理人遭遇共同冲击(比如面临相同的市场环境),但如果他们的业务风马牛不相及,把他们拉在一起比较就没有什么意义。
第三,两个代理人取得好业绩的难度不能有太大的差异。
不妨设想,如果代理人1只要稍稍努力就可以取得好业绩,而代理人2即便花了九牛二虎之力,也只能获得差强人意的业绩,那么,将两个人放在一起进行“标尺竞争”,既不公平,也不有效。
比如说,两个代理人的业绩分别是:
q1=100*e1+ε0,
q2=e2+ε0,
则他们的相对业绩为Δq=q1-q2=100*e1-e2。这时候,如果委托人完全就按照相对业绩来进行奖惩,那么,代理人1只需要花费稍微高于0.01的努力水平,就可以“击败”代理人2,这是非常不公平的竞赛。
进一步,预期到这个结果,代理人2就完全没有努力工作的积极性了,而代理人1也绝不会花高于0.01的努力水平,这显然又是非常没有效率的。
标尺竞争在现实生活中具有极其广泛的应用。比如,要通过考试在一个班级中选拔学习最好的学生,人们最看重的,可能并非这些学生的绝对成绩,而是他们的相对排名。
因为绝对考试成绩,既取决于学生的水平高低,也取决于试卷难度的大小。但是,给定所有学生使用的是同一套试题,那么,他们的相对排名就在很大程度上“剔除”了试卷难度的影响。
下面需要特别强调的一个例子,即中国地方政府之间的“GDP”锦标赛(tournament)。因为这同时展示了标尺竞争带来的巨大好处和坏处。
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经济取得了四十年的高速增长,从濒临崩溃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,堪称“中国奇迹”;但毋庸讳言,高速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严峻挑战,比如,环境恶化、重复建设、产能过剩等等。
对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及其得失,学界已有很多解释,但普遍认为,这些都与中国特色的央地分权与干部考核机制密切有关。
中国是一个大国,人口众多,地域辽阔,单靠一个中央政府是没有办法进行有效治理的,必须进行央地分权,中央政府是委托人,而各地方政府则是代理人。
给定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”,中央政府面临的巨大难题是如何激励地方政府努力工作。诚如毛泽东在《论十大关系》中所而言,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,要比仅仅有中央一个积极性更好。
按照周黎安等人的研究,过去几十年,中央政府凭借强有力的干部任免制度,对各地方政府提供了俗称为“GDP锦标赛”的“标尺竞争”合同:GDP表现相对较好的地方,其地方官员更有可能获得政治上的升迁。
面对这样一个相对绩效考核机制,各地方政府的官员就具有提高自己GDP相对绩效的强烈动机。而要改善自己的相对绩效,本质上两种基本的策略:
第一,“真抓实干”。给定其他地方的GDP,尽可能提高本地方的GDP。
这主要体现为,地方政府官员不懈余力地“招商引资”,以及为了“招商引资”,而大力改善本地基础设施等营商环境。按照张五常在《中国的经济制度》中的解释,中国过去的高速增长,动力主要来源于此。
第二,“以邻为壑”。给定本地方的GDP,尽可能降低其他地方的GDP。
比如说,各个地方有很强的积极性进行重复建设,而这里微妙之处是,即便重复建设带来过剩产能,但“一损俱损”却可以起到降低其他地方GDP表现的功效。
再比如,处于跨区域河流上游的地方,也将有引入高污染产业的强烈冲动,因为这不但可以提高本地GDP,还可以通过污染排放来降低下游省份的GDP,实有“一举两得”之功。
再比如,在相对缺水的地方,上游的城市或省份也将有过度用水的强烈冲动,因为这不但有助于提高自己的GDP,而且河水断流也可以降低下游的GDP。
由此可见,GDP锦标赛制度乃是一个利弊互见的激励机制。比较公平的评价是,改革开放初期,其正面作用远大于负面作用,但随着时间推移,其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强。
根据前面对标尺竞争局限性的分析,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这个问题:
首先,GDP指标的合理性。
改革开放初期,中国是一个典型的“短缺经济”,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”。“短缺经济”意味着,任何产品都是符合社会需求的,只要生产出来都能够卖掉。所以,这时候GDP基本上可以认为是社会福利的“充分统计量”,因而“以GDP为纲”而让各地方政府进行标尺竞争,就具有很大的合理性。
但是,随着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,人们的需求日益多元化,GDP越来越不能代表整个社会需求。一旦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”,那么,适当弱化以GDP锦标赛为特征的标尺竞争就势在必行。
其次,中国各地方禀赋条件差异巨大,而且由于经济集聚效应,这种差异会随着各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拉大而拉大。此时,如果继续让各地方进行“标尺竞争”,落后地区将会因为完全没有获胜机会而“破罐子破摔”,而这就失去了标尺竞争的应有之义。
 
《五分钟经济学》,是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寇宗来教授推出的经济学系列作品,旨在用通俗的语言、丰富的案例,阐释经济学的思维逻辑和分析方法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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寇宗来

寇宗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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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博导;主要从事产业经济、创新与知识产权、互联网、公司金融等方面研究。 “经济学家不能光做严肃的学术研究,还要普及好的经济学。” 《五分钟经济学》系列作品,旨在用通俗的语言、丰富的案例,阐释经济学思维逻辑和分析方法。 更多内容,请关注微信公众号:来谈经济(ID:FININD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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